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3/7 9:25:32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的通知》有关通知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年将在全国征集100部微短剧作品。为宣传推介黔南文化旅游资源,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经研究,特向社会广泛征集宣传黔南文化旅游的微短剧作品,相关要求如下。 一、题材选择 根据黔南资源禀赋,综合考虑作品竞争力,创作题材重点选择荔波小七孔、中国天眼、水书和水文化、地方传统戏剧、民族传统歌舞等重点景区景点、重大红色题材以及非遗。 二、剧情时长 微短剧属于一个主题下的系列短剧,由若干个独立的小单元故事组成,可以是几集、几十集、上百集,每一集时长在1分钟至1.5分钟以内,可参考目前国内的“良渚文化”等微短剧。 三、征集办法 1.征集剧本(或创意文案);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对入围的作品,给予适当经费扶持进行创作拍摄; 4.作品入选广电总局项目后,按黔南州文艺创作贡献奖奖励办法兑现奖金,并在相关平台展播。 四、申报办法 1.本次微短剧作品向全社会征集,凡省内外文艺团队、个人均可申报。 剧本(文案创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黔南州委宣传部文产文艺科指定邮箱:qnxc7722@163.com,联系人:彭永忠,联系电话:同时附主创人员、团队简介。 2.本次征稿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相关要求 1.申报的剧本(文案创意)必须是个人原创、拥有独立完整版权的作品,凡因侵权等引发纠纷的,均由申报人自担责任。 2.申报时间: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凡获得经费扶持的作品,必须在4月30日前创作完成并提交。逾期不能完成的,将追回扶持经费。 3.作品必须符合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突出黔南元素,突出文化内涵,集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于一体,并具有比较优势。 2024年3月1日 来源:州委宣传部(文产文艺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