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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是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
  “权利人”是指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者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而享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享有人。
 
具体措施和步骤如下:
权利通知程序
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是某一作品的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
(2)中国国际剧本网的内容侵犯了上述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权利人认为中国国际剧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搜索或链接服务存储、搜索或链接的内容所涉及的作品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向中国国际剧本网提交书面通知,要求中国国际剧本网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该作品的链接。通知书需权利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
  (二) 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 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见附件一)、列举证据证明侵权事实。
  权利人应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权利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中国国际剧本网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将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涉嫌侵权作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作品提供者。
请上述个人或单位务必以书面(传真或邮寄信件)的通讯方式向中国国际剧本网提交权利通知(除非有事先经中国国际剧本网同意,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通知)。
请注意:如果权利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通知提交者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上述个人或单位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其著作权,中国国际剧本网建议该个人或单位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反通知程序
      作品提供者收到中国国际剧本网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向中国国际剧本网提交反通知的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反通知书需权利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反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 作品提供者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
  (二) 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链接的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 认为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见附件一)、列举证据证明对作品依法登载的事实。
  作品提供者应对反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提供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中国国际剧本网收到作品提供者的反通知后,将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同时将作品提供者的反通知转送权利人。中国国际剧本网对恢复被删除作品,或者被断开作品链接的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权利人不得再通知中国国际剧本网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的链接。
      中国国际剧本网根据前述通知删除相关内容的,被删除内容的上传人可以依法向中国国际剧本网发出关于被删除内容不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中国国际剧本网可以恢复被删除内容,且依法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请您务必以书面(传真或邮寄信件)的通讯方式向我们提交“反通知”(除非有事先经中国国际剧本网同意,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通知)。
      请注意:如果您“反通知”的陈述失实,您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您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利,我们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邮寄地址:
  中国国际剧本网
 
 
附件一
   为提供作品创作的权属证明,权利人可通过我国时间戳服务中心(TSA)《时间戳版权保护系统》获取权威可信的时间戳。通过《时间戳版权保护系统》及时为作品申请时间戳,将拥有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 可信时间戳能有效证明作品的原创性、完整性,创作时间。
    《时间戳版权保护系统》入口 点击进入:http://www.tsa.cn/pa.html?dealerid=0000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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