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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级别:独家授权与委托
作品类别:广告剧本-广告语征集
会员:fanhoulai
阅读: 次
编辑评分: 3
投稿时间:2013/5/2 10:49:00
最新修改:2013/5/2 10:49:00
来源:www.juben108.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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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剧本名:《有奖征集“陵川精神”表述语》 |
【原创剧本网】作者:佚名 |
专业代写小品、相声、戏曲、双簧、诗诵读、演讲稿、话剧剧本。 电话:13979226936 QQ:65211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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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文化强县建设,提升陵川文化形象,凝聚全县人民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事业的精神力量,经县委同意,中共陵川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开展“陵川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5月10日截止 (信函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三、内容要求
1.“陵川精神”表述语要立足我县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优秀的文化传统,按照反映历史、体现现实、激励人心、引领未来的要求,充分展示陵川人民坚韧不拔、锐意进取、务实守信、争先创新的精神风貌。
2.表述语要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富有感召力,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字数控制在10个字左右。
3.对所提出的“陵川精神”表述语的涵义要附有300字左右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四、征集方式
1.热忱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来稿恕不退还。
2.通信地址:陵川县梅园东街3号,陵川县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048300;电话:0356—6202824;传真:0356—6202824;
电子邮箱:lc_xck@163.com。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对来稿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入围作品将发放稿酬1000元,并在有关媒体广泛宣传,最终被采纳者发放稿酬3000元。
六、几点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3.本次活动有关事项由陵川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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