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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级别:独家授权与委托
作品类别:广告剧本-广告语征集
会员:fanhoulai
阅读: 次
编辑评分: 3
投稿时间:2013/11/13 9:52:14
最新修改:2013/11/13 9:52:14
来源:中国国际剧本网www.juben108.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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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剧本名:《广西宜州市有奖征集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词》 |
【原创剧本网】作者:广告语征集 |
专业代写小品、相声、戏曲、双簧、诗诵读、演讲稿、话剧剧本。 电话:13979226936 QQ:65211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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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是壮族歌仙刘三姐的故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文化先进市、中国第一个村民自治委员会诞生地、广西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具民俗特色旅游目的地,是一座拥有2100年历史的文化古城,同时也是一座充满活力的新兴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了充分发掘宜州文化内涵,展现宜州城市魅力和旅游特色,扩大宜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现向关心和支持宜州发展的全国各界朋友,征集宜州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词。
一、广告词要求
1、突出“千年古郡”和“刘三姐故乡”这一文化历史文化名片,体现宜州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展现宜州旅游的无穷魅力;
2、主题突出,寓意深远,文字精炼,简明易记,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冲击力;
3、突出对外宣传特点,使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认知接受;
4、适宜在不同媒体流传,包括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短信等。
二、投稿时间
投稿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邮寄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三、投稿办法
1、邮寄,地址:广西宜州市政中心宜州市委宣传部(信封右下角请注明“应征稿件”字样),邮编:546300。
2、网上投稿,电子邮箱:xuan2621@163.com.
3、投稿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资料。
4、由多人共同创作的作品,应指定一人作为联系人。
5、咨询联系电话:0778-3188229。
四、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分为专家组初评、网上投票评选、专家组终评三个阶段。
1、专家组初评。专家组在应征作品中评选出20件入围作品进入第2阶段评选。
2、网上投票评选。在宜州党政网(www.yzdzw.gov.cn)公布20件入围作品,让网友投票选出6件优胜作品进入第3阶段评选。
3、专家组终评。专家组在10件优胜作品中最终选定1件作为宜州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词。
评选结果在宜州党政网(www.yzdzw.gov.cn)公布。
五、奖励办法
采用奖1名,奖励20000元
优胜奖5名,奖励2000元
入围奖14名,各奖励500元
获奖作品有多名原创作者,奖金由作者均分;以上所有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六、其他事宜
1、应征作品应附有详细文字说明。
2、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应征作品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如两件或多件应征作品内容完全一致,以主办方先收到的作品为有效。
5、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不具有应征资格。
7、每个应征者投广告词不能超过5条,多于5条被视为无效投稿。
8、宜州的历史文化经济概况,请登录宜州党政网(www.yzdzw.gov.cn)和刘三姐故里旅游网(http://www.lsjgl.com/wenhua/66.html)查阅。
七、法律申明
1、参加本次广告词征集的人士请仔细阅读本申明条款,如递交作品参加征集,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申明的全部条款。
2、入围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方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方独家所有。主办方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3、主办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的入围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主办方所有。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
中共宜州市委宣传部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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