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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名:学相声(获奖全剧) |
【原创剧本网】作者:红马(陕西吴宏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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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相声经西安青曲社苗阜王声指导修改,荣获省级有关征文特等奖 ) 学宪法 做好公民
作者:红 马
甲:请问你知道什么是宪法吗? 乙:知道,顾名思义,就是现行的法律。 甲:不对。 乙:难不成是以前的法律,还是未来的? 甲:抬杠呐?!宪法的宪,是宝盖头,下面一个先。 乙:哦,你说宪兵的宪。抗日电视剧我看过。日本宪兵队,鬼子,杀人放火,胡作非为,吆西——慰安妇的干活……正张狂呢,让八路军公安局,啪!啪!给法办了——这就是宪法。 甲:什么乱七八糟! 乙:跟你开个玩笑。我——本人曾被评为全国学宪法好公民,习大大亲自接见过我!你说,我能不懂宪法吗? 甲:是吗?你说国家主席习近平,跟你握过手? 乙:是啊,那天电视里,习主席伸出手:好,好,陕西渭南老乡,宪法学得好!我一伸手,掉床下了。 甲:做梦呢你! 乙:以为我真不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对不对? 甲:还真蒙上了。 乙:什么蒙呢?我,学宪法好公民。 甲:那我今天考考你,怎么样? 乙:没问题。宪法我可以倒背如流。 甲:先别吹牛。我问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共多少章,多少条? 乙:我国宪法共四章143条,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甲:我问你个简单的,我国首都在哪座城市? 乙:(故意地)好像带个京字,西京?对,也叫镐京,长安,就是我们现在的西安。 甲:你说的是唐朝啊? 乙:那就是卞京?东京? 甲:又跑到日本啦?!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乙:知道,连5岁小孩都知道——南京啊…… 甲:南京?! 乙:南京的反义词。 甲:你说北京不就完了。 乙:谁让你问这么简单的问题,小看我智商。 甲:还怪我。你再倒背一下。 乙:倒背? 甲:是呀,你不是能倒背如流吗? 乙:好,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开始倒背啦,注意:法,宪,国和共民人华中。 甲:倒背题目呀?! 乙:内容也难不住我。 乙:听着。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修正,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让宪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对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甲:好!行啊,小伙宪法词背得挺熟。 乙:那是。我,学宪法好公民。 甲:你可别光说不练,我可听说你有一个恶习。 乙:谁告诉你的?别揭我短。 甲:好吧,打个比方,你女儿不听话,你举起手,啪!就是一巴掌。 乙:我一般不这样。 甲:再比如,你媳妇不听话,你举起手,啪!又是一巴掌。 乙:我不敢。 甲:这位还惧内。你爷爷不听话,你举起手…… 乙:别!——我没那么缺德! 甲:你女儿要结婚了,你坚决反对。对她大吼:你不能和那穷小子领证!否则,我就和你断绝父女关系! 乙:我爱钱爱疯了?!这不是我。 甲:说。你的行为违反了宪法那一条? 乙:违反了宪法第49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甲:你全占啦!明知故犯呀你。 乙:去,不是我——你这叫诬陷。我得打110逮捕你!(拿手机) 甲:唉,先别打,我是拿你打个比方。宪法对诬陷有规定么? 乙:有啊。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甲:对,你打110就是打击报复我。 乙:嘿——学得还挺快。 甲:我再问你一些具体问题,我举现实的事例,你看是违背了宪法哪一条。 乙:来吧。 甲:就说2018年10月28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吧。一辆公交车,开到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上,和一辆小轿车相撞,然后撞断江边护栏,瞬间,15个鲜活的生命消逝于滚滚长江中。最终,公安机关通过恢复公交车的SD卡数据,再现了事故原因:这起事故,竟是因为一个坐过站的女乘客殴打司机造成的悲剧。你说,这女乘客违背了宪法哪一条? 乙:(气愤又无不嘲讽地)这娘们,大泼妇!你说,这女汉子,真是给中国人长脸啊!她哪来那么大魔力?一巴掌,能将大轿车扇到长江里了…… 甲:我没问你这个。 乙:(气愤无比)这猪头、女流氓、贱货、荡妇!真不要脸! 甲:继续,说。 乙:真是气人呐!这女魔头、恶鬼、骚货、破鞋、贱骨头、轻骨头……气得我都没词了。 甲:不说啦?我问你,女乘客违反了宪法哪一条? 乙:她违反了宪法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甲:好!回答不错。我再举个难的。 乙:还是举个女的吧。我给你说,就我们中国这些泼妇,文盲、法盲、没素质、没教养,逮着了就该枪毙18回!要是我遇上,我就拿机关枪把她打成蜂窝煤…… 甲:行了!这女乘客已经到了18层地狱,让阎王爷给法办了。我说我举个难一点的题。不是男的女的。 乙:说吧。逗你玩。 甲: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乙: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就是公民。有身份证、户口本为证。 甲: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谁? 乙:属于人民。就是我,我就是人民。(对着甲,右手作手枪样)像电影里……举起手来,你这个叛徒!我代表人民枪毙了你! 甲:嗨!这也会。我再问你,宪法明确我国要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乙:别这么问,一些人有他们的新四项基本原则。 甲:是什么? 乙:听群众总结的顺口溜:吃饭基本有人请,烟酒基本有人送,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 甲:嗬,够腐败的。你说,社会上违宪的现象还有吗? 乙:太多了,就拿我们生活中举例吧。有的单位招聘,要求身高,达不到你再有才也不要;有的要男不要女,有的要女不要男。 甲:侵犯了公民的劳动权利和男女平等原则。 乙:有人拐卖妇女儿童,有人要生男孩不要女孩。 甲:我说我怎么至今找不着对象呐,原来根源在这呢! 乙:有人搞高利贷、套路贷。还有专业要账的,甚至私闯民宅、非法搜身、非法拘禁。有个女大学生,借人家2万元,一个月后,这些人拿着58万的欠条和违法合同找法院起诉女大学生! 甲:法院成他们家开的。太可恶了! 乙:所以最近公安都在打黑除恶。还有你母亲。 甲:我母亲怎么了? 乙:私拆你的情书信件,气得你离家出走。 乙:再有,有人侵占国家土地,私建别墅,别墅不住人,全放贪污受贿的人民币。 甲:这些人钱多得都花不了,也没说给咱分点。这是个别现象。不是都给法办了吗? 乙:说到这,我都不敢往下说了…… 甲:怎么啦? 乙:我拍有人抓我。 甲:谁?省领导还是市领导? 乙:不是。 甲:黑社会还是公安局?
乙:都不是。 甲:那是谁? 乙:我爸爸。
甲:为什么? 乙:我昨晚真打我小孩啦! 甲:咳! (作者简介:红马,本名吴宏杰,陕西渭南作协会员,师范中文专业毕业。教师。其新闻报道、诗歌、小说及20多部相声作品先后发表于《渭南日报》《华山文学》《西部词刊》及中国国际剧本网等。诗歌曾在陕西艺术节上获奖,并收录2006年《渭南当代诗歌选》。著有长篇校园魔幻小说《神梦》一卷《骊山魔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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