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投稿  | 剧本征集  | 发布信息  | 编剧加盟  | 咨询建议  | 编剧群  | 招聘  | 代写小品  | 设为首页
总首页 |电影 |微电影 |电视剧 |动漫 |短视频剧 |广告剧 |小说 |歌词 |论文 |影讯 |节日 |公司 |年会 |搞笑 |小品 |话剧 |相声 |大全 |戏曲 |剧组 |编剧 |舞台剧 |经典 |剧情
全国原创小品剧本创作大赛
小品创作室 | 编剧经纪 | 招聘求职| 上传剧本 | 投稿须知 | 付款方式 | 留言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网站公告
代写公司年会小品剧本
您当前位置:中国原创剧本网 > 影视资讯 > 广电局资讯 > 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的通知
 
授权级别:独家授权与委托   作品类别:影视资讯-广电局资讯   会员:fanhoulai   阅读: 次   编辑评分: 3
投稿时间:2013/5/2 10:27:45     最新修改:2013/5/2 10:27:45     来源:www.juben108.com 
《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的通知》
上传者:佚名
专业代写小品、相声、快板、三句半、音乐剧、情景剧、哑剧、二人转剧本。电话:13979226936 联系QQ:652117037
新闻资讯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
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的通知

  3月16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解放军总政治部艺术局,中央电视台发出《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的通知》(广办发办字〔2013〕39号),通知说,由国家广电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11-2012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3届“星光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参加。现将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综艺节目(含竞赛类文艺节目)、电视歌舞节目、电视音乐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文艺专题、电视纪录片、电视文学节目、电视文艺评论节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片、电视科普节目、电视文艺栏目
  二、评选范围
  2011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在中央电视台及地方电视台播出的上述各类电视文艺节目。
  三、推荐办法和报送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中直有关单位、中央电视台须按照从严优选的原则,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参评节目进行初审,并将审查通过的参评节目报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2、参评电视节目的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参评节目推荐表》(见附件);此表由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局组织审查后、领导签字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宣传处(或总编室)公章;请将推荐表原件寄送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3、参评节目的报送要求:
  (1)《参评节目推荐表》盖章原件1份。
  注:须完整填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宣传处(或总编室)主要负责人及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全套DVD光盘5套。
  注:报送的光盘要求图像和声音均清晰,并贴注标签;不是同一个节目不要录在同一张光盘上。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标签不清楚,将影响评审。
  (3)文字材料20份(用A4纸印制),内容包括:导演阐述、节目内容介绍、收视率及满意度(社会反响)情况介绍、主创人员和演职员名单。
  注:所有文字材料及参评节目推荐表都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邮箱附后)。
  (4)电子版剧照,报送光盘(请装入信封,标明节目名称)或发到电子邮箱均可。
  (5)参评栏目要求开播一年以上,填写“参评栏目推荐表”(见附件),选录至少三期节目。
  (6)在评奖后期及颁奖筹备时,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根据需要会要求报送单位提供材料,届时将另行通知(参评表中务必填写联系人及电话)。
  4、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参评节目拥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获奖节目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利益的推介、观摩、学习。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推荐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5、国家广电总局广发〔2012〕76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原则上只有两年内获得过两次以上的甲级节(栏)目和甲级频率、频道,才具备参加各类政府奖项评比的资格。”因本届评奖的参评范围是2011-2012年度的节目,此次活动暂不按此规定要求,但下届评奖将按文件规定办理。
  四、联系方式
  参评剧目要求的所有材料,请通过邮局特快专递(EMS),寄至:
  北京西城区真武庙二条9号、音像资料馆1509室
  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星光奖”评委会 收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电话:86091428   86097899  86094057(兼传真)
  电子邮箱:yiweihui@vip.sina.com
  联系人:周红文  李海明
  报名截止时间:4月30日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下载,网址:www.sarft.gov.cn
   
  

  附件:第23届“星光奖”参评节目推荐表、第23届“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  

郑重声明:任何网站转载此剧本时一定要把文章里面的联系方式和网址一同转载,并注明来源:中国国际剧本网(原创剧本网)www.juben108.com ,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代写小品
关于我们 | 代写小品 | 编剧招聘 | 投稿须知 | 付款方式 | 留言版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剧本创作 | 编剧群 |设为首页
本网所有发布的剧本均为本站或编剧会员原创作品,依法受法律保护,未经本网或编剧作者本人同意,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或者改编,一但发现必追究法律责任。
原创剧本网(juben108.com)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备案号粤ICP备14022528号     法律顾问:广东律师事务所
剧本投稿  | 剧本征集  | 注册登录  | 编剧加盟  | 咨询建议  | 编剧群  | 招聘  | 代写小品  | 设为首页
总首页 |电影 |微电影 |电视剧 |动漫 |短视频剧 |广告剧 |小说 |歌词 |论文 |影讯 |节日 |公司 |年会 |搞笑 |小品 |话剧 |相声 |大全 |戏曲 |剧组 |编剧 |舞台剧 |经典 |剧情
代写代发新闻稿软文 | 招聘求职 | 上传剧本 | 投稿须知 | 留言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网站公告
代写企业年会小品剧本
站内搜索 关键词: 类别: 范围:
代写小品剧本电话:13979226936 QQ:652117037 原创剧本网www.juben108.com
重点推荐剧本
医院呼吸内科医生小品剧本《
古装搞笑小品剧本《天南地北
红色革命情景话剧《红色黔东
基层党员乡村振兴小品剧本《
老人高血压小品剧本《重见阳
感恩小品剧本《重见阳光》
专业代写小品剧本
代写小品剧本
重点推荐小品剧本
古装搞笑小品剧本《天南地北来
小学生红色教育题材小品《小小
感人故事小品剧《我爱你中国》
小学生表演红色历史题材小品《
乡村振兴小品剧本《村里那些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小品《老
电信诈骗和网贷小品《心急的陷
六一儿童节超感人小品《唯一的
512护士节正能量小品剧本(你健
五一劳动节晚会节目爆笑小品《
供电局员工感人小品剧本《照亮
拐卖农村妇女小品《买媳妇》
电视台融媒体小品剧本《融媒体
建设精神文明社会音乐剧剧本《
带领全村农民发展高效农业致富
职校老师学生小品剧本《校企合
工地项目部小品剧本《口碑重要
校园情景剧剧本《我的好爸爸》
预缴税款搞笑小品《欢喜冤家》
政府好政策鼓励回乡创业情景剧
大学生红色爱国思想教育小品剧
乡村振兴音乐剧剧本《最美乡村
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晚会小品剧本
供电公司智能电表宣传快板剧本
乡村振兴村官小品《致富带头人
革命烈士情景剧剧本《刘惜芬》
服务行业超搞笑小品剧本《以礼
养老保险快板台词《城乡居保最
纪委小品剧本《巡察组的故事》
公司年会爆笑小品剧本《唐僧师
您当前位置:中国原创剧本网 > 影视资讯 > 广电局资讯 > 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的通知
 
授权级别:独家授权与委托   作品类别:影视资讯-广电局资讯   会员:fanhoulai   阅读: 次   编辑评分: 3
投稿时间:2013/5/2 10:27:45     最新修改:2013/5/2 10:27:45     来源:www.juben108.com 
中国原创剧本网新闻频道www.juben108.com/yingshixinwen专业代写代发各类新闻稿、软文。 QQ:719251535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
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的通知

  3月16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解放军总政治部艺术局,中央电视台发出《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的通知》(广办发办字〔2013〕39号),通知说,由国家广电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11-2012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3届“星光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参加。现将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综艺节目(含竞赛类文艺节目)、电视歌舞节目、电视音乐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文艺专题、电视纪录片、电视文学节目、电视文艺评论节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片、电视科普节目、电视文艺栏目
  二、评选范围
  2011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在中央电视台及地方电视台播出的上述各类电视文艺节目。
  三、推荐办法和报送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中直有关单位、中央电视台须按照从严优选的原则,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参评节目进行初审,并将审查通过的参评节目报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2、参评电视节目的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参评节目推荐表》(见附件);此表由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局组织审查后、领导签字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宣传处(或总编室)公章;请将推荐表原件寄送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3、参评节目的报送要求:
  (1)《参评节目推荐表》盖章原件1份。
  注:须完整填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宣传处(或总编室)主要负责人及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全套DVD光盘5套。
  注:报送的光盘要求图像和声音均清晰,并贴注标签;不是同一个节目不要录在同一张光盘上。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标签不清楚,将影响评审。
  (3)文字材料20份(用A4纸印制),内容包括:导演阐述、节目内容介绍、收视率及满意度(社会反响)情况介绍、主创人员和演职员名单。
  注:所有文字材料及参评节目推荐表都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邮箱附后)。
  (4)电子版剧照,报送光盘(请装入信封,标明节目名称)或发到电子邮箱均可。
  (5)参评栏目要求开播一年以上,填写“参评栏目推荐表”(见附件),选录至少三期节目。
  (6)在评奖后期及颁奖筹备时,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根据需要会要求报送单位提供材料,届时将另行通知(参评表中务必填写联系人及电话)。
  4、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参评节目拥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获奖节目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利益的推介、观摩、学习。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推荐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5、国家广电总局广发〔2012〕76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原则上只有两年内获得过两次以上的甲级节(栏)目和甲级频率、频道,才具备参加各类政府奖项评比的资格。”因本届评奖的参评范围是2011-2012年度的节目,此次活动暂不按此规定要求,但下届评奖将按文件规定办理。
  四、联系方式
  参评剧目要求的所有材料,请通过邮局特快专递(EMS),寄至:
  北京西城区真武庙二条9号、音像资料馆1509室
  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星光奖”评委会 收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电话:86091428   86097899  86094057(兼传真)
  电子邮箱:yiweihui@vip.sina.com
  联系人:周红文  李海明
  报名截止时间:4月30日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下载,网址:www.sarft.gov.cn
   
  

  附件:第23届“星光奖”参评节目推荐表、第23届“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  

郑重声明:任何网站转载此新闻时一定要把文章里面的联系方式和网址一同转载,并注明来源:原创剧本网www.ju20.com 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您还在为公司的活动、庆典想不出好的节目而烦恼吗?您还在为即将到来的宣传、演出、比赛没有好的剧本而发愁吗??那么中国国际剧本网(www.juben108.com)是您最好的选择,这里有上千人的专业编剧创作队伍为您量身策划各种小品、相声、话剧、舞台剧、快板、三句半、音乐剧、情景剧、哑剧、二人转 、戏曲、双簧、诗诵读、演讲稿等各种剧本,联系电话:13979226936 联系QQ:652117037
代写微电影剧本
关于我们 | 代写小品 | 编剧招聘 | 投稿须知 | 付款方式 | 留言版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剧本创作 | 编剧群 |设为首页

本网所有发布的剧本均为本站或编剧会员原创作品,依法受法律保护,未经本网或编剧作者本人同意,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或者改编,一但发现必追究法律责任。
原创剧本网(juben108.com)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UserData} {$Company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