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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级别:独家授权与委托
作品类别:影视资讯-编剧资讯
会员:sssss80
阅读: 次
编辑评分: 3
投稿时间:2013/4/30 9:10:31
最新修改:2013/4/30 9:10:31
来源:本站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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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振臂高呼编剧维权 微博振臂高呼编剧维权》 |
上传者:编剧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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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东
身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
素描:多年来一直为编剧维权
3月9日上午,是政协委员自由活动的时间,王兴东没有出门,他静静地呆在房间里看微博回复。3月7日深夜10时,他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修法不能用减法手段,削减和剥夺原创剧本作者的权益》的长文。
微博号召维权
让王兴东如此愤怒的事情起于《著作权法》的修订。
现行《著作权法》于1991年起施行,曾于2001年和2010年进行过两次修订,2011年下半年开始了第三次修改。王兴东应邀参加了这次修改草案的一稿和二稿有关条款的讨论,他对此表示了肯定的意见。
但在这次全国政协会议之前,有位朋友偷偷用手机拍了第三稿传给了王兴东,一看,王兴东非常震惊:“关于编剧的权益大幅缩减,‘剧本授权许可被砍掉了’,‘摄制权’被取消了,并归到‘改编权’了。等于我们剧本交给制片者行使的不是‘摄制权’,而是使用者任其‘改编’的权力了。这简直是对编剧的欺骗!”
王兴东说如果这样的话,制片者和导演、演员即有权随意改编剧本内容,历史正剧也可以改编成穿越剧,“导演可以为哥们加角色,为姐们加戏,片子出来了之后驴头马面,什么都不是。”
意在点燃火苗
因第三次修订稿已由国家版权局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即将上报全国人大立法,王兴东感觉形势紧迫,于是决定赶紧起草一篇文章来“揭发”,白天参加完政协会议之后他便大门不出,每天写到深夜。
3月7日深夜10时,王兴东将《修法不能用减法手段,削减和剥夺原创剧本作者的权益》的文章发到微博上,并@了余飞、汪海林等知名编剧。
此微博立即得到同行响应,上百同行回复并转发,其间不断有法律界人士加入进来。
“我们没办法参加修法,但我们必须表达自己的意见,我们可以通过微博,表达心中维权的呐喊”,王兴东说,可能这次集体维权,阻挡不了著作权法第三稿的出台,但他希望能就此点燃每一个拥有著作权,拥有创作权的公民,特别是编剧维权的“火苗”。
“单靠我一个人去维权力量太微薄,我已经62岁了”,说这话时,王兴东重重地靠在沙发上,透出重重疲惫感。记者在王兴东的房间注意到,他的电脑旁摆着《著作权法》、《伯尔尼公约》等一堆“维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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